昨天公司HR小姐姐跟小U说,最近很多人都在问关于公积金提取的事情,连自己是否有提取资格都不清楚就要求帮他提公积金。
今天就给大家整理一下,除了买房,还有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。
租房
对租房住,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,每月能申请提取一定额度的公积金。比例依据各个地区的政策而定。
比如杭州,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,提现额度按现有标准上浮50%。
比如深圳,往年是65%。今年7月1日起至年底,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比例,由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%上调为80%。2021年1月1日起,再次恢复至65%。
目前,北京、武汉、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重庆、成都、杭州等地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都一定幅度的上调。
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房
一般可以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。
其中,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,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%,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。
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,账户余额可截止签订购(建、修)合同后满一年;申请了住房贷款的,账户余额截止购(建)房合同的当月;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(建、修)房支出总额的,按实际支出数提取。
偿还购建自住房
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,也可以提取公积金。
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1套住房时,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。
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,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%。
第3套住房一般就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了。
本人或亲属患重病
本人或其家庭成员(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,也可以提取部分公积金,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后的自费部分,但不能销户提取。
一次性提取的若干情况
以上都是部分提取,公积金还有一次性提取的情况,具体如下:
1)离休、退休的;2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3)出境定居的;4)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;5)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;6)连续失业2年以上,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,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;7)户籍不在本地,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;8)在职期间判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……
当然,各地会有一定差异。具体以当地官网公布的政策为准。
补充1个关于公积金提取新政策
2020年7月1日(含)起,北京受理的贷款借款人可以申请冲还贷业务。
有的HR可能还不清楚这是什么意思,举几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。
👇例1:2020年8月10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120万元。
2021年1月10日,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010元,约定还款额10000元。
按照冲还贷冲抵规则,当日冲抵15000元,不再从借款人的预留还款账户中扣划约定还款额。
👇例2:2020年8月15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100万元。
2021年1月15日,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9810元,约定还款额10000元。按照冲还贷冲抵规则,当日冲还贷失败,自借款人预留还款账户中扣划约定还款额10000元。
👇例3:2020年8月5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50万元。
2022年1月5日,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010元,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010元,约定还款额20000元,剩余贷款本金、利息、罚息合计18000元。
按照冲还贷冲抵规则,当日冲抵18000元,借款人贷款结清,从主借款人账户冲抵15000元,从共同借款人账户冲抵3000元。
这里要提醒大家2点:
1)借款人可以在签订贷款借款合同时同步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,无需再单独申请购房提取业务,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将优先用于冲还贷款。
冲还贷业务一经开通,借款人原有其他购房、租房提取事项和约定提取业务将自动终止。
2)对于组合贷款,冲还贷业务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,商贷部分还款按各商业银行规定执行。
以上就是关于公积金提取的一些常见问题以及解答。